礦山作業(yè)人員培訓:煤礦井下突水預兆及防治水措施
一、礦井突水的一般預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突水前,一般都有以下預兆:
⒈掛紅。水中含有鐵的氧化物,在水壓作用下,通過煤(巖)裂隙時,附著在裂隙表面,出現(xiàn)暗紅色水銹。
⒉掛汗。水在水壓作用下,通過煤巖裂隙在煤巖壁上凝結成水珠,此時巷道接近積水區(qū)。但有時空氣中的水汽遇到低溫煤塊也會掛汗,這是一種假象。所以,遇到掛汗時,要辨別真?zhèn)危椒ㄊ莿內ヒ槐,觀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氣,若有則是突水先兆。
⒊煤壁變冷。工作面接近大量積水時,氣溫驟冷,煤壁發(fā)涼,人一進去就有陰冷的感覺,時間愈長就愈感到陰涼。但受地熱影響較大的礦井,地下水溫高,當掘進工作面接近時,溫度反而升高。
⒋出現(xiàn)霧氣。當巷道溫度很高時,積水滲到煤壁后引起蒸發(fā)而形成霧氣。
⒌水叫。井下的高壓積水向裂縫擠壓與兩壁發(fā)生摩擦而發(fā)出嘶嘶的叫聲,說明已很接近積水區(qū)。若是煤巷掘進,則突水即將發(fā)生,這時必須立即發(fā)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的人員。
⒍頂板淋水加大。
⒎頂板來壓,底板鼓起。
⒏水色發(fā)深,有臭味。老空水含鐵質變成紅色,酸度大,水味發(fā)澀。斷層水呈黃色,水無澀味而發(fā)甜。溶洞水大多在石灰?guī)r中遇到,是呈黃色或灰色,有時帶有臭味,有時也出現(xiàn)掛紅。沖擊層水色發(fā)黃,往往夾有砂子,開始時水小,以后逐漸增大。
⒐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積水區(qū)向外散發(fā)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氫等有害氣體。
⒑裂隙出現(xiàn)滲水。如果出水清凈,則離積水區(qū)尚遠;若出水渾濁,則離積水區(qū)已近。
當發(fā)現(xiàn)上述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判明情況,向礦有關部門或領導報告。如果情況緊急,必須立即發(fā)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二、采掘工作面接近積水區(qū)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掘進工作面接近積水區(qū)時,單靠探放水來保證安全是不夠的,還必須在掘進期間采取安全措施加以防范。
⒈探水巷道的掘進斷面不宜過大,以縮小受壓面積。同時應有兩個安全出口,用于通風、流水和撤人。一般情況下應雙巷掘進,必要時在聯(lián)絡巷之間開掘安全躲避洞室。
⒉掘進巷道坡度不準起伏不平,以免低處的水流不出去,施工人員有被堵的危險。
⒊上山方向的水害威脅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時,為保證下山工作人員的安全,應暫停其工作,等水害威脅消除后再繼續(xù)工作。
⒋探到老空并已放水的掘進工作面,如果不能馬上與老空掘透而在幾天后再掘進時,應重打2~3個檢查孔,以免原有的鉆孔坍塌堵塞而重新積水。切不可冒然掘進。
⒌探水巷道必須嚴格掌握巷道掘進方向,沿著探水孔的中心線掘進,以免造成超前距和幫距縮小而遭遇老空透水。如果地質變化必須偏離時,應進行補充鉆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補救。
⒍大部分積水已經放出,還應注意盲巷老空積水或因斷層的隔離而形成的孤立積水區(qū)。
⒎合理選擇巷道掘進的爆破方法,在探水眼嚴密掩護下,且保持超前距和幫距時,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煤體的穩(wěn)定性。
⒏嚴格執(zhí)行“三不裝藥”制度,即炮眼或掘進工作面有出水預兆不裝藥,超前距不夠或偏離探水方向不裝藥,掘進工作面支架不牢或空頂距超過規(guī)定時不裝藥。
⒐為了預防探放水以后又重新積水造成事故,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穿層斜石門掘進接近老空放炮時,應將所有人員撤到聯(lián)絡巷或下部平巷。
⒑掘進打眼沿釬桿向外流水時,應停止工作,不準拔出或搖晃鉆桿,要設法固定,并向礦報告,聽候處理。
⒒老空放水后允許恢復掘進時,還必須注意:當掘進到離老空3~5m處時,應先打2~3個檢查孔進行一次再檢查,只有證實積水確已放凈后方可揭露老空。揭露老空時,要先由小斷面從放水鉆孔上方與老空打透,還要注意處理瓦斯、硫化氫等有害氣體。
⒓在受水威脅地區(qū)施工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熟悉避災路線,懂得突水后的急救知識。
⒔掘進中各班班(組)長必須在掘進工作面交接班,交接班允許掘進剩余的距離,嚴禁超越。
⒕掘到批準位置時,其最后0.5m停止放炮,用手鎬采齊迎頭,以利于下次探水時,安全套管不致安設在被炮震松的煤巖層內。
三、探水的一般原則:
采掘工作面必須執(zhí)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因而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探水。
⒈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窯或小窯時。
⒉接近含水層、到水斷層、含水裂隙密集帶、溶洞和陷落柱時,或通過它們之前。
⒊打開隔離煤柱放水前。
⒋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或裂隙發(fā)育帶時。
⒌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鉆孔時。
⒍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qū)時。
⒎采動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或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隔水巖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⒏接近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預兆或情況不明時。
⒐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時。
四、探放老窯水的原則:
⒈積極探放的原則。當老空區(qū)不在河溝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區(qū)內積水不會過分加重礦井排水負擔、且積水區(qū)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資源急待開采時,這部分積水應千方百計地放出來,以徹底解除隱患。
⒉先隔離后探放的原則。與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聯(lián)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補充的老窯水;老空的積水量較大,水質不好(酸性大),為避免負擔長期排水費用,對這種積水區(qū)應先設法隔斷或減少其補給水量,然后再進行探水,若隔斷水源有困難無法進行有效的的探放,則應留設煤巖柱與生產區(qū)隔開,待到礦井生產后再進行處理。
⒊先降壓后探放的原則。對水量大、水壓高的積水區(qū),應先從頂、底板巖層打穿層放水孔,把水壓降下來,然后再沿煤層打探水鉆孔。
⒋先堵后探放的原則。當老空區(qū)為強含水層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沒,出水點有很大的補給量時,一般應先封堵出水點,而后再探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