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民法典》規(guī)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目的是為他人處理或管理事務,委托合同的訂立以雙方相互信任為前步、但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償合同。
委托合同是一種典型的提供勞務的合同。合同訂立后,受托人在委托的權限內所實施的行為,等同于委托人自己的行為;委托的事務可以是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它不同于民事代理,后者委托的只能是法律行為。它也不同于行紀合同,后者委托的僅影商事貿易行為。
如果沒有雙方的相互信任和了解,委托合同關系難以成立,即使是建立了委托關務,也難以鞏固。因此,在委托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后,如果一方對另一方產生了不信任,可隨時終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二、委托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委托人的義務
委托人的主要義務是支付費用、支付報酬和賠償損失。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并支付利息。無論委托合同是否有償,委托人都有義務提供或償還事務的必要費用。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委托人經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因此造成受損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
(二)受托人的義務
受托人的主要義務是按指示處理委托事務、親自處理委托事務、委托事務報告和財產、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以及承擔賠償。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lián)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同意或者追認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或者追認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了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托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托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托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委托合同的終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外,無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委托人死亡、終止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終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產、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xù)處理委托事務。
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產、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案例】
1.背錄
某開發(fā)商需要定制5臺電梯,后委托某機電公司代購,并與該機電公司簽訂了委托合同。對電梯的生產廠家。型號、價款、到貨時間、地點以及對機電公司的受托權限等作了約定。之后。某機電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電梯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在代購合同履行時,電梯生產廠家符合型號要衣的只有3臺可以按期交貨,而其他2臺交貨時間較長。為了不影響委托人的使用和對委托代購時間的履約,機電公司認為盡管電梯的型號不同,但質量、外觀等差異不大,就擅自做主將另外2臺型號有所差異的電梯作了代替,事后也未向開發(fā)商及時報告。在試用期間,其中1臺發(fā)生了質量問題。
2.問題
(1)對有質量問題的電梯,開發(fā)商應當向誰提出索賠?
(2)機電公司有何過錯?
3.分析
(1)對有質量問題的電梯,開發(fā)商可以向機電公司提出索賠!睹穹ǖ洹返929條規(guī)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據此,機電公司未經開發(fā)商的同意擅自改變電梯型號并在事后也不向開發(fā)商報告,屬超越代理權限行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機電公司的主要過錯∶一是沒有完全履行委托合同,沒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二是擅自改變電梯型號,事后也沒有及時向開發(fā)商報告!睹穹ǖ洹返922 條規(guī)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案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lián)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魚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