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落實、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yè)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如下:
1、滅火行動組:發(fā)生火災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就地進行火災撲救;
2、通信聯(lián)絡組:負責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當?shù)叵罊C構之間的通訊和聯(lián)絡;
3、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人員正確疏散、逃生;
4、安全防護救護組:協(xié)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阻止與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xiàn)場,保護火災現(xiàn)場,并協(xié)助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學期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單位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五、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